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面向我市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及计划详见《2017年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遴选职务层次为科长、副科长、科员(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我市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从事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工作经历;
3、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含);
4、具有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名者除具备上述遴选条件外,还需具备所报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遴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1、遴选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
2、遴选报名地点
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206室)。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岗位信息表,填写并打印《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
2、资格审查和报名。报名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专业工作证明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行政章),到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遴选岗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3、报名者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考核遴选的方式确定拟遴选人员。考核遴选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
考核遴选工作根据遴选岗位组成相应的遴选考核小组,遴选考核小组由3人及以上成员组成。遴选考核小组首先复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其次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档案、走访报名人员原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与报名人员谈话等方式,考核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业务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工作表现和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最后确定拟遴选人选。
五、办理调配手续
遴选考核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拟遴选人员档案和考核材料,复审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调配手续。
咨询电话:
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0415-2173809
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