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拟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13名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凌源市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
2.年龄35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为审计财会、经济、法律、计算机、文史类等;
4.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的;
3.在基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4.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
5.与现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视报名情况进行简单的笔试、面试;
4.审查录用:视笔试、面试情况择优录用。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6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6825220)
3.所需资料:《凌源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五、其他事宜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凌源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