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拟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条件
1.由凌源市财政供养的市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服务期满符合调转条件的选调生;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4.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素质,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优良、工作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7.服从分配。
二、选调人数
市纪委监委机关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20人,市委巡察办2人,总计24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的;
3.在基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4.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
5.与现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在纪委监委工作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视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4.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人事、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6825220)
3.所需资料:《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六、其他事宜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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