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拟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条件
1.由凌源市财政供养的市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服务期满符合调转条件的选调生(需要经常外出从事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为方便工作,男性优先);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素质,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优良、工作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7.服从分配。
二、选调人数
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1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的;
3.在基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4.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
5.与现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在纪委监委工作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视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4.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人事、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10月9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6825220)
3.所需资料:《凌源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六、其他事宜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凌源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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