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4月25日,辽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5月8日,辽宁省检察院制定下发《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营造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安全环境。5月10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下发《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度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要求
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安全生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基层一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李克强总理最新批示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刻汲取近段时间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严惩矿山、危化、建筑、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加快重大安防工程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4月2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防范化工产业承接地安全风险。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责、分兵把口,切实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责、主动担当履责。要立即深入扎实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严厉查处违法盗采、瞒报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尽快扭转事故多发局面。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定期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要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委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各级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民航、铁路、电力、商渔船碰撞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抓紧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不得推诿扯皮。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收回,酿成事故的要严肃追责。应急管理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是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盯紧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省、市级安委会或中央企业总部挂牌督办。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传统产业转移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产业转移集中承接地省级政府要列出重点项目清单,组织市县集中检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对地方政府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企业集团总部要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
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强化精准执法,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异地交叉检查,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行为,对关停的矿山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严防明停暗采。
十二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各地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不得层层转移下放执法责任。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十三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及时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善于“弹钢琴”,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
★辽宁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辽宁省党代会报告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倒查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物资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我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5月31日,省安委会召开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动员视频会议,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活动安排,压紧压实责任链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宣传对于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深化培训教育,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意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强化激励保障。要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平台的优势,推动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和力量下沉,畅通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宣传与监督的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各领域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确保活动有声势见成效。
三、实战应用
例题1:结合给定材料和辽宁实际,请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要求: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500字左右,20分。
【参考作答】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人人负有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把压力传递到各市场主体和社会单位,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培育安全生产文化。二是充实专业力量。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力量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实地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打造过硬执法队伍。三是定期开展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盯紧危化品、燃气、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渔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排查效果,确保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切实提升生产事故预防水平,提升企业和社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发扬斗争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弘扬社会正气,为各类市场主体在辽宁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倒查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隐患排查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对隐患形成负有责任的,严肃追责问责。(483字)
例题2:结合给定材料,概述辽宁省文旅厅在全省文旅行业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情况,撰写一篇工作简报,供领导参阅。要求:重点突出、语言简练。400字左右,20分。
【参考作答】
全省文旅行业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