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学: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辽宁省坚持制度化、精准化、项目化、平台化、一体化同向发力,近五年来,全省技能人才数量逐年增长。“十三五”以来,开展补贴性培训300万人次、以工代训336.3万人次,惠及企业97万户次,推动技能人才增长66.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8.5万人。截至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已达527.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34.3万人。
辽宁省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总体要求: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爱岗爱国、敬业奉献、技术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二是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三是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本期热点,建议学员了解我国技能人才工作基本情况,掌握辽宁省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要求、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做好对策框架、金句和范文的背诵记忆。
一、背景链接
辽宁省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技能人才工作主要环节精准发力,强化政策供给、优化保障机制,打造爱岗爱国、敬业奉献、技术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打响“辽宁工匠”品牌,塑造“辽宁好技工”形象。
二、深度解读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
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为劳动者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加大政策供给,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新的历史跨越,实现了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向相对独立的教育类型转变,进入了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新阶段。
一是办学体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逐步健全,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有435所,民办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有2200多所。50多家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和中央企业的3000多人,牵头成立了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了1500多个职教集团,3万多家企业参与,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24900个。培育3000多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设2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
二是结构布局不断优化。目前,全国设置中职学校9786所(其中技工学校2492所),高职学校1518所(含32所职业本科学校),基本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所中职、每个地市至少有一所高职,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显。一体化设计了中职—高职专科—职教本科的专业体系,共开设1349种专业和12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
三是育人模式不断创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持续优化专业布局和教学设计。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占50%以上,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4600家单位的11600余名专家,参与修订1349个中高职一体化专业简介。在全国布局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覆盖职业学校501所,1000多个专业点,惠及10万余名学生。
四是国际合作亮点突出。目前,职业院校与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稳定联系,与23个国家和地区合作建成25家鲁班工坊,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合作开设“中文+职业教育”特色项目,与2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1000多个。职业院校接收留学生有20000多人,被国(境)外采用的专业教学标准有1000多项、课程标准6000多项、专业课程2000多门。
★我国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我国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
二是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
三是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四是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为技能人才畅通渠道、搭建平台的措施
一是破除高技能人才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让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等享有同等的地位。
二是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待遇,使高级技师的工资待遇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相近,从根本上扭转社会上“轻技能”的择业观。
三是为高技能人才搭建创新干事的舞台,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双向”贯通发展,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辽宁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争取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争取达到三分之一,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收入持续优化,打响“辽宁工匠”品牌,塑造“辽宁好技工”形象。到2035年,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素质与辽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
★辽宁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
(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健全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二是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按季度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徒传技作用、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支持、打造各地特色培训品牌等措施,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全省每年培养1万名新型学徒、1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四是围绕重点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聚焦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3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数控机床等22个产业集群,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健康辽宁建设夯实技能人才基础。五是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开展中等职业院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推动实现技师学院14个市全覆盖,保障职业院校生均拨款经费,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院校学生享受平等机会。六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劳模工匠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等项目,给予最高7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七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和服务供给,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网络,加大对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扶力度,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二)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一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方面积极作用。二是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三是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保障技能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技能人才柔性合理流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落实保障服务待遇。
(三)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一是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积极争取新职业、新业态国家技能标准开发项目,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重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三是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评价,提高全省技能人才集中且符合自主评价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覆盖率。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四是严格规范社会化等级认定,加大社会评价机构遴选力度,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加强社会评价机构监管服务,规范评价行为。五是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竞赛水平,选拔储备优秀选手,力争进入国赛奖牌榜和积分榜第一方阵,健全对获奖选手、教练团队和集训基地的激励机制。
(四)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强化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继续评选以“辽宁工匠”为代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荣誉、奖项评选,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提高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二是提高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和各地人才分类目录,注重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拔推荐高技能人才到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建立休假疗养制度。
★辽宁省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稳定有效资金保障渠道。统筹用好各项资金、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
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政策和工作成效,选树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激励更多技能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