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解决县直机关领导班子专业干部匮乏问题,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和要求,县委决定面向石嘴山市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平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二、公开选拔职位
1.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
3.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
4.县林业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1名;
5.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6.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7.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
三、选拔范围
石嘴山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事业单位现任副科级干部;事业单位现任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3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对报考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放宽至聘任中级职称满3年以上;
2.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任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教育);
4.符合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要求或现工作岗位要求(见附件1);
5.县内工作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县外工作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干部身份。对2001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进入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干部,须提供相关考录材料(复印件)。
以上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期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在石嘴山网、石嘴山党建网和县(区)媒体上发布公告和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开始)至2017年5月11日(下午18:00结束)。
2.报名地点:平罗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地址:平罗县西区行政中心八楼东侧,电话:0952-6095069)。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同一公选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决定开考比例或取消参选职位。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2017年平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与资格条件、职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携带原件审核;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底照片6张(3张交报名处,3张贴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资格、履历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汇总,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
(四)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审核工作由公选办负责审核,在笔试前完成,县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报名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予以公示。细则详见《2017年平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评价表》(附件3)
(五)笔试
笔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笔试结束后,在平罗政府网、平罗党建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得分×40%与资历量化得分×15%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公选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某一职位开考比例调整,公选职位与面试人数比例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1:3。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考官与考生实行回避制,同一面试考场,需回避的,考官和考生见面后要及时提出。隐瞒回避关系的,一经核实,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
(七)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得分×40%、资历量化得分×15%、面试得分×45%计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职位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和资历量化得分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参考依据,不再计入考察环节。
(八)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德的专项测评、组织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按照民主测评得分×50%、德的专项测评得分×20%、考察组评价得分×30%计算每位考察对象的考察综合得分,并形成考察专题报告报县委。
(九)决定任职
县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干部任免程序任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按考察对象考察综合得分进行递补并公示,递补人选仍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该职位取消。对公选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不保留相应待遇。
六、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石嘴山网网址:http://www.nxszs.gov.cn/
石嘴山党建网网址:http://www.szsdj.gov.cn/
平罗县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nxpl.gov.cn/
平罗党建网网址:http://www.pldj.gov.cn/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12380县纪委12388
咨询电话:0952-6095069
平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