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石嘴山公安队伍结构,选调和引进一批年轻干部和复合型公安人才,石嘴山市公安局根据现有编制空额,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国、全区公安系统(不含石嘴山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二、选调计划
选调科级及以下(含非领导职务、一级警长、警务技术一级主管)人民警察10名,其中女性不超过2名。
三、选调条件
1.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且具备公务员身份;
2.原户籍在石嘴山市、在石嘴山市有固定住所或愿意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德才兼备、身体健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公务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公务员;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3月22日,不包括节假日。
(二)报名所需基本材料
报名时须将《石嘴山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盖人事管理部门印章)电传至石嘴山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本次报名的同时将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信息将及时在”平安石嘴山“微信平台、“石嘴山公安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阅,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影响本人考察甚至录用选调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选调民警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未履行完协议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出。
4.选调民警享受石嘴山市应用型人才公寓、落户购房等优惠政策。
5.本选调公告具体内容由石嘴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韩志敏 吴开昊
联系电话(传真)0952-221602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