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纪检监察及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贺兰县纪委监委、贺兰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1.贺兰县纪委监委9名,县委巡察办2名。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
2.贺兰县审查调查服务中心2名。全区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须满5年(截止2019年7月31日,含试用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专业条件
县纪委监委:
1.综合岗位(4名):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综合协调能力。
2.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5名):一般应具备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经济等专业知识或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选调(因长期办案,适宜男性)。
县委巡察办(2名):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综合协调能力。
审查调查服务中心(2名):其中一名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另一名具有财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需具有会计初级职称。
(三)其他
条件特别优秀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酌情考虑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县纪委监委或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三)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四)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贺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hl.gov.cn/)、贺兰县党建网(http://www.nxhlxdj.gov.cn/)、贺兰县纪检监察网(http://www.hlxjjw.gov.cn/)、“清风贺兰”微信公众号、贺兰县电视台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8月14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双休日正常报名),在贺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310室报名(贺兰县光明西路5号)。报名咨询电话:0951-8625177、18709575582。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下载填写《贺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贺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表》《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综合岗位选调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撰写的材料3篇(加盖本单位公章加以认定)。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确定初步人选
采取资历量化和面试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1.资历量化(40%):根据《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计算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百分制)。对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即总成绩=资历量化总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比例1:1.5确定初步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实绩。
(六)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成绩×70%+考察组评分×30%),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拟选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的,空缺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初步选调人选中进行筛选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贺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及传真:0951-8625177(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报名电子邮箱:hlxjjw2012@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51-12388 8063266(县委组织部)
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兰县监察委员会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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