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增加了困难。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对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强调“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积极发挥作用。
支持支柱产业发展。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在扶贫实践中,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发放贷款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实现“造血式扶贫”。当前,应从信贷规模、利率定价、风险容忍度等方面支持贫困地区支柱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大户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影响。支持骨干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业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运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模式,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户收入水平。支持贫困地区建设扶贫车间等,将生鲜农产品就地初加工或精深加工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应着眼于推动农村绿色发展,用好专项信贷政策,助推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建设,让农村水更绿山更青。
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激活农村各种生产要素,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是金融扶贫的责任所在。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帮助贫困地区招商引资,推动扶贫项目尽快开工、扶贫产业加快复苏,消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金融服务,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房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为脱贫攻坚注入金融活水。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丰富抵押担保方式,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问题,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受到疫情影响的农民以土地、农房、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持续稳定增收。加大信贷投入及普惠金融服务力度,为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服务。
促进现代物流建设。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的高效运转对于克服疫情影响、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农贸市场关闭导致农产品销售难,影响了一些贫困群众的收入。金融机构应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提升农村物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畅通城乡流通渠道。加大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区域性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为贫困地区农产品卖得快、卖得远提供全程化服务与管理,打通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村民生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渠道优势、资源优势、信息优势,助力解决好农村民生保障问题,防止脱贫人口因病、因学、因住房问题而返贫。引导和鼓励信贷支持企业用工优先使用贫困户,扩大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的招用。进一步做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因疫返贫。同时,积极服务农村环境治理,支持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垃圾无公害处理等公共卫生建设,支持村卫生室等农村基础医疗供给改善,提升农村医疗水平,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卫生短板。加大“农民安家贷”“乡村民宿贷”等产品投放,支持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和升级。
(青海日报,有所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