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州信访局干部队伍建设,经请示州政府领导同意,州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州信访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遴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州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行政编制);
州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德才兼备,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要求精通藏汉双语。
(六)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由单位盖章同意后,并报请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范围
全州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在编干部职工。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能力测试(业务知识测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报考人员登录海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hhn.gov.cn),下载《海南州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毕后以添加附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xj0974@qq.com)。无法上网下载报名登记表的,可复印或直接到州信访局办公室领取报名登记表。
3.资格初审:州信访局负责对报考者的电子文档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信息等方式反馈报考者。
4.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得到准予参加考试的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州信访局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5.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6.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业务能力测试
主要进行公文写作水平等业务知识测试,由州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应具有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实践操作等能力,并根据测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研究决定
按照《青海省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进入考察程序后考察人选不再按成绩排序,以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为标准,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
(四)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调任和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同级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扩大遴选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请各县政府办公室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印发各乡镇和县直各机关单位,并抄送同级党委各部门。州县事业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咨询电话:0974-8516551
电子邮箱:yxj0974@qq.com
联 系 人:杨晓军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