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员需求及编制管理实际,经州政府领导同意,面向海南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海南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拟选调3名工作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外)。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
3.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由本人填写《海南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到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科报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用人单位对报考对象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2日。
(四)报名地点:海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113号)。
(五)咨询电话:0974-8519077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在选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笔试、面试形式组织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考察须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依据考察情况,本着人岗相宜的原则,经会议研究确定拟选人员。考察中发现被考察对象不适合选调职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人员后,在海南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用的,由用人单位报人社部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选调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974-8512820(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4-8519077(海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海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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