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牙克石市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由于报考岗位的特殊性,需要长期在外巡察,适宜男性。)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具备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和具有会计、审计、中级职称或具有会计师、审计师职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5月24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计算基层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招收聘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牙克石市人社局人才办(牙克石市二道街劳动大厦三楼玻璃门办公室)
3、报考者需登录牙克石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牙克石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并如实填写。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者携带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在岗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有单位盖章证明),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按照指定时间报名。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工作实绩考核、体检三个部分。
1、笔试考试按照应招岗位1:3比例开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1:2比例进入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2、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为汉文制卷、汉语答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牙克石市政府网站)。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适时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陆“牙克石市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
工作实绩考核结束后,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占60%、工作实绩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工作实绩考核成绩×40%
总成绩在“牙克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6、考试成绩排序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若2名以上报考者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2)若笔试和工作实际考核的成绩都相同,则另行组织测试。
四、体检
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体检。体检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生笔试和工作实绩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牙克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批准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二)岗位试用期。拟选用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不得参加选调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3941030、7204749
举报电话:0470--73028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牙克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