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拟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市保密局涉密载体销毁中心工作人员5名、市专用通信局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遴选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各旗区(含开发(园)区和苏木乡镇)及市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须为称职及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市保密局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的,须为中共党员,计算机科学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毕业。
6.岗位设置具体详见遴选岗位分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劳动教养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领导干部岗位在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的。
5.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ordos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1)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资格初审
人员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9月14日,市人社局按照遴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遴选只参加遴选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同时在报名当天将本人所在单位编制卡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个人姓名,格式要求为:JPG)发至市委办公厅办公室邮箱tbgs2002@126.com。
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9日至22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一)笔试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达不到5:1的,将对遴选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笔试内容。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岗位专业知识、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2.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地点设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窗口(市人社局二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1)参加复审人员需下载填写《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未审核盖章的,复审不予通过;
(2)编制本复印件(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本人编制卡);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4)与网上报名同底的2寸照片3张;
资格复审未通过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遴选领导小组将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能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并对本人档案进行查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接受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调入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遴选人员岗位考察期为一个月,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职位。考察期满合格后予以办理调动手续,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命题组、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对于遴选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遴选单位不负责解决。
报考咨询电话:0477-8588862(市委办公厅)
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1
遴选单位电话:0477-8588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