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旗委办公室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优秀年轻干部,面向全旗遴选旗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旗直各部门在编在岗干部(公务员身份和事业身份人员均可,其中教育系统教职工和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除外),遴选秘书、文书等工作人员5名。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4.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5.具有三年以上工龄(2017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或在职教育均可);
7.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取得法律、经济、文秘和社会工作等专业资格者或从事过文秘工作者优先。
(二)下列情形不得参加遴选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近三年实绩考核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鄂托克旗委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于8月15日前报旗委办公室(党政大楼706室,联系人:刘倩,联系电话:6214990,15149699922)。(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资格复审
旗委办公室将征求旗纪委监委、法检两院等单位意见,并同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旗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考察对象。
3.笔试
统一组织文字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5.拟定人选
考察组向旗委办主任办公会汇报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员。
6.借调试用
旗委办公室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借调试用,试用期满,对拟遴选人员综合表现作出鉴定结论。
7.正式确定
旗委办公室根据鉴定结论正式确定遴选人员。
8.人员调动和编制划转
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旗人社局根据相关程序,分别办理遴选人员调动和编制划转手续。
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