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报考省自然资源厅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太原市望景路3号(省自然资源厅机关913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分别为(排名不分先后):田新秀、秦磊、秦鹏翔、程昊、李超、许雁飞。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本人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报考者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的、以及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防疫要求
1、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面试前原则上不得出省。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主动出示当日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现场体温测量,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资格复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351—616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