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安排统计监督、创新生态建设等工作,审议通过《省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政协山西省委员会2022年度协商计划》《关于省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山西省创新生态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全省信访系统在提高信访工作质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积极履职尽责,为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着力化解突出问题。要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压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和问题属地化解责任,确保信访问题“控增减存”。要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深化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改革举措,更好地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信访工作的问题,为信访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