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泽州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6名。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泽州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教育系统中仅限大学生村官分流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9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9月7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7年9月6日,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ezhou.cn)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17年9月13日上午8:00至9月14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泽州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和选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名者填写《2017年泽州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件(视选调单位设置的岗位条件而定)。以上材料均为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三)考察考试
1、当选调岗位数大于等于报名人数时,直接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以及选调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通过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
2、当选调岗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工龄长短排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组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结束,考察组应对拟选调人员形成考察材料,提出调动意见。
(四)考察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各环节形成的选调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相关要求
1、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2、对在选调工作中违规违纪的选调人员,取消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凡涉及本次选调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034148 监督电话:3033074
泽州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组
二0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