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县(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各县(区)纪委监委机关人员力量,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决定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县(区)纪委监委开展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单位、人数及职位
参加本次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的有5个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共计选拔科员22人。
5个县(区)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报名地址等情况详见《阳泉市2018年县(区)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择优选拔的范围、条件
(一)报名范围
从全市范围内(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中公开择优选拔(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择优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4日至6月25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报考职位所在县(区)纪委监委(详见附件1)。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区)纪委监委中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3)3张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需与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一致);
(4)《阳泉市2018年县(区)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考生登陆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www.yqlz.gov.cn)自行下载、填报完整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中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
(5)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要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本人近三年《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报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公开择优选拔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市纪委监委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若低于3:1,要相应减少公开择优选拔计划数。如果公开择优选拔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县(区)纪委监委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制作,县(区)纪委监委负责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
1.笔试
(1)素质能力和业务能力测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www.yqlz.gov.cn)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面试人选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拔人数,各县(区)纪委监委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公开择优选拔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www.yqlz.gov.cn)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由各县(区)纪委监委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使用、办理手续
符合条件的拟公开择优选拔人员由各县(区)纪委监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择优选拔的人员,各县(区)纪委监委报市纪委监委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选调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特别提示:本次县(区)纪委监委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