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2023年度市级公安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体检、考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人选名单产生办法: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人选(向上取整)。
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7:00
地点:吕梁市公安局东门(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25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以及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体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水8-12小时;如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前需告知医务人员。
3.体检期间考生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区域。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遴选资格。
4.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6.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过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7.体检当天应着轻便服装,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不要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长筒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与体检同步进行,届时遴选机关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市公安局联系。
咨询电话:8310040
(时间:每日8:30—18:00)
附件: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