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县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照《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略人社发〔2015〕49号)有关规定,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略阳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在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
根据我县教育、卫健人才队伍需要加强的实际,教育、卫健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公开选调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4年6个月及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等次);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5.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有影响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调职位及要求、报名条件与资格、选调程序和方式等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eyang.gov.cn/)下载《略阳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后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3月12日,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12日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考者须携带《略阳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③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8号)。
联系人:黄汉晶, 联系电话:4821917。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3.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考察
各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报考人员达不到3:1的比例,也可参加笔试,但成绩应不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选调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范围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略阳县情、报考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公文基础等方面的知识。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略阳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如果选调岗位只有1人,也可进入考察,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选调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选调部门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岗位适配度,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选调部门单位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后将考察结果报县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由县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只递补一次。
五、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选调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是否同意调入意见报县人社局。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选调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履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