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公开选调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1、从全县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调7名;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3、大学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成绩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等条件);
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熟悉或从事劳动保障类工作者优先。
二、办法及步骤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1.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20日,报名地点:县劳动监察大队(社保中心507室),联系电话:0917-8218171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综合表达能力及劳动保障领域专业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比例不足将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打分(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每名应试者的最终成绩(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遴选确定调动人选。
6.组织考察:对拟选调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评价材料,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结束后,对拟调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