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移民办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全县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体系统专任教师和教研人员、卫计系统医药卫生《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系统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类专业技术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聘用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方法步骤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8日8:00至5月20日18:00到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916—723011。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作出资格审查结论。
(三)考试考察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50%。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移民搬迁安置相关业务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选调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调配
公示期满,办理正式调配手续。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