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解决蓝田县委、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从我县事业单位中(含教育系统,不含卫计系统)公开为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共为县委、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选调对象
我县事业单位中(含教育系统,不含卫计系统)目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三、选调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文字功底扎实,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协调能力强。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的。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振兴计划助学金项目及招聘人员服务未满三年,免费师范生招聘人员服务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方法步骤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通过蓝田人民政府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址: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4、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证明(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签章);近期1寸彩照两张。
(三)考试
1、本次选调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内容:公文写作知识及时事政治
(四)考察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人数等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对确定的考察人员深入工作单位进行实际考察。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办理手续
对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蓝田县公开为县委、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蓝田县公开为县委、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单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县委办事业单位 | 5 |
政府办事业单位 | 5 |
监察局事业单位 | 1 |
政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