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文秘干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区委办公室文秘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开遴选文秘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员名额
本次拟为区委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2-3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具有行政编制或全额事业编制的在职干部中遴选,并同时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敬业的男性干部;
4.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上年龄放宽在32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榆阳区委办公室秘书室117(联系电话:0912-8108318)。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人撰写或发表的文章1-2篇,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填写《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公开遴选文秘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区委办公室统一审核,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文字综合写作能力。
(二)面试
取笔试成绩的前9名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素质和思维应变、口头表达能力等。
笔试、面试由区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之和确定考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用人选,如遇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
五、试用
确定试用人员后,办理借调手续,在区委办公室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未尽事宜及遴选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区委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