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洋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规定》和《洋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洋组发[2017]46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为部分县直部门单位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
全县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在编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职位和名额见《洋县2018年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职位计划表上的岗位具体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或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视为合格等次);
3、报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1日。报考人员工作应满两年以上,工作年限从招录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起算。
4、根据中省市防止和解决一些干部“混基层经历”的精神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考;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尚在试用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9日。
报名地点:报考党群口机关单位的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报考政府口机关单位的在县人社局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洋县政府网、洋县党建网下载《洋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携带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按干部招录权限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洋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方法步骤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各选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不适合报考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低于1:1,将对该岗位计划选调数进行相应削减。
(二)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行政管理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根据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足1:3的选调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归口(党群、政府)所有报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三)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考察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通过走访、座谈,了解人选的德才表现。考察环节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各选调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根据拟选调对象的现实表现按归口向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反馈使用意见。用人单位同意调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并统一提交县进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不同意调动的,说明理由,拟选调对象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县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用人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3.当前正值机构改革,对干部调整暂停的范围要求,根据省市委和省市县国家机关改革方案拟定情况适时调整,严格按政策办理,拟选调岗位单位、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如发生机构改革变化,立即终止该岗位选调,参加选调人员无条件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8215476(组织部)
2938709(人社局)
特此公告。
中共洋县县委组织部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