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以及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和选聘岗位
本次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科员职位14个,共14人(附件1:《2018年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岗位7个,共7人(附件2:《2018年铜川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公开遴选和选聘的报考范围
(一)职位代码为180204—180208五个遴选职位的报考范围
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二)其他遴选职位的报考范围
1、铜川市各区县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铜川市各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铜川市生源或户籍,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配偶一方在铜川市工作,另一方属外地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5、父母在铜川居住,且家庭困难。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对象范围
1、铜川市各(区)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铜川市国有企业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铜川市生源或户籍,本人在外地工作且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配偶一方在铜川市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且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父母在铜川居住,且家庭困难。本人在外地工作,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选聘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和选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报考遴选职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报考选聘岗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经历;
报考者的工作经历时间、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历时间、任现职级(岗位)时间的计算截止本次遴选、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以《职(岗)位表》为准;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5日至2000年11月15日之间出生),招聘职(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职(岗)位表》公布的要求为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以当次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准);
5、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中省市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转任(聘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和选聘的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川党建网站、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遴选和选聘公告,公开遴选和选聘的职(岗)位、资格条件、组织实施方式、程序等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和选聘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遴选和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选定专人组织实施。
1、报名:
(1)遴选和选聘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本次遴选和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遴选、选聘报考者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遴选、选聘经所在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国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和附件4,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3)报考选聘岗位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及遴选、选聘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见职(岗)位表)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遴选职位者,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铜川市生源或户籍,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对“配偶一方在铜川市工作,一方属外地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配偶在铜川市工作单位的证明(在铜川工作时间必须为本次公告发布日之前)。
对“父母在铜川居住,且家庭困难。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或单位(社区、村委)的证明。
(4)报名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岗)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职(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或选聘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各遴选和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依据公告资格条件和报考职(岗)位具体要求,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不得在公告之外再行设置附加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要向报考者详细说明理由;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报考者本人,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时限。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职(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职(岗)位遴选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各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本单位遴选和选聘职(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不足开考比例职(岗)位缩减或取消的建议分别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及时在遴选、选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缩减、取消遴选和选聘职(岗)位情况,同时公布取消职(岗)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被取消职(岗)位所在的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电话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但不得改报已取消职(岗)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和改报工作结束后,各遴选、选聘单位要将《报名推荐表》及报名情况汇总表分别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印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到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的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领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考试
报考者须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命题和阅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1、笔试
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9:00—12: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法履行职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遴选、选聘职(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公开职(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遴选、选聘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实施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全程摄像录音,当场向考生公布本人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复述后签字确认。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四)体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遴选、选聘职(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遴选、选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结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报考者本人。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结论如有疑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身份、学历和经历。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岗)位要求,经党组(党委、工委)集体研究,将考察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该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拟遴选、选聘人员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对拟遴选、选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公示中反映问题影响遴选、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公开遴选、选聘结果通知。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遴选转任或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选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组织实施。所有参与遴选、选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要严格落实有关回避规定,对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秩序,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和取消录(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六、其他
职(岗)位咨询:请拨打具体职(岗)位表后的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919—3283248
市人社局 0919—3185668(公务员遴选);0919—3185692(事业单位选聘)
附件1:《2018年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2018年铜川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4:《2018年铜川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