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五新”战略部署,助推追赶超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有关规定,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职位,总计45个职位、遴选51人。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陕西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陕西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陕西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市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符合本级机关最低工作年限规定;没有最低工作年限规定的须在当前所在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
3.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职务或任乡科级副职职务3年以上;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职务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确因工作或职位特殊需要,遴选机关可适当限定或放宽年龄要求,具体职位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述的机关工作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历时间、任现职级时间的计算截止日为2017年10月12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职位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对《职位表》中所载情况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遴选机关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8:00。步骤如下:
1.登录本次公开遴选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党建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点击“2017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加本次遴选资格。
3.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打印《2017年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任免机关研究同意后,审核盖章。
5.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图片的形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
6.10月11日公布一次各职位报名情况。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8:00至10月13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者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更改报考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50元的标准收费。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24: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将缩减遴选计划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缩减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将于10月16日9:00至18:00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被取消职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已取消的职位。
改报由被取消职位所在的遴选机关电话告知报考者。报考者重新确定报考职位,在原《报名推荐表》上将“遴选机关及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两项手写修改后传真到该职位所在遴选机关,并电话联系改报资格审查事宜,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10月16日9:00至18:00。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10月23日8:00至10月27日24: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产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必须出示的凭证之一。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笔试后、面试前,由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10月29日9:00至12:00,统一在西安市进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11月6日,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者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人选,以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计划人数5:1确定。如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人数不足遴选计划人数5倍的,则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
11月6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于11月9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遴选机关通知。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11月13日,报考者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与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其中,未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以(笔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拟进入资格复审末位人选的笔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与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合成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11月13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2.11月14日至11月16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材料由遴选机关留存备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或笔试与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合成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11月20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出现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人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成绩不低于本人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进入下一环节;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除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对于该职位末位考生,如面试成绩不低于本人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未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15%和35%合成。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拟进入考察的末位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人选。
2.考察。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在考察人选公布后一周内完成。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标准。
因考察形成的缺额(如一个遴选职位,进入考察的人选,考察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二)体检
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遴选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按照与遴选计划人数等额提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
2.体检。体检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进入人选以及体检时间,以体检公告为准。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形成的缺额,经遴选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可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拟定人选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定遴选人选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印发公开遴选结果通知,各遴选机关在4个月内办完相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者,一经查实,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做出相应处理;对进入考察环节后放弃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陕西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八、其他
1.职位咨询:请拨《职位表》中遴选机关联系电话;
2.政策咨询:请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029-85589535,省公务员局:029-63915208);
3.技术咨询:请拨029-89530892;
4.考务咨询:请拨029-89538291。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