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同意,在全县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为有编制空缺的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办法
公开遴选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
从全县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不含卫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作人员;不含各类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人员)中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3名(乡科级副职以下,公务员3名);县委办文秘工作人员4名(乡科级副职以下,公务员2名、事业身份2名);县委组织部组织工作人员5名(乡科级副职以下,公务员2名、事业身份3名)。每个类别所设职位报名人数不足遴选计划三倍时,按实际报名人数的1/3确定遴选人数。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事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胜任纪检监察、文秘和组织工作的能力素质;
(二)热爱纪检监察、文秘和组织工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报考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公务员或干部身份;
(五)必须为洛南县财政全额供养,经正式招录的在岗在编人员。无违纪违法及不良诚信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8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办公楼208室,联系人:王龙龙,杨 斌,联系电话:7322083,7322114)。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参加工作文件、公务员或干部身份证明、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荣誉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及本人撰写或发表的文章,并选定报考职位,填写遴选报名表(报名表在县委办公楼208室领取)。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遴选工作办公室分类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为综合类试题,由遴选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命题,统一考试并组织评卷(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分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成绩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笔试结束24小时内公布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
2. 面试。每个报考职位均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由遴选工作办公室讨论确定。面试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进行,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3. 公布成绩。面试结束24小时内分职位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每个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若干人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的原则予以确定)。
(四)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抽调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因考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由遴选工作办公室议定后,可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部务会研究后发文正式调动;试用期间只结转党员组织关系,不结转行政及工资关系。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人员,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公开遴选实施方案》由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
中共洛南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3日
更多详情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