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适应纪检监察“三项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根据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组、派驻机构及其事业机构编制现状,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名额
从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为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中心遴选工作人员30名,其中公务员25名,事业人员5名。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履职条件,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品格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并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
1.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2月20日。
2.报名地点:柞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党政机关大院1号楼八楼)。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和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
4.报名所需资料:
①《2019年柞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纸质版贴照片,登录“清涟柞水”微信公众号、“柞水纪检监察网” “柞水县人民政府网” 下载并填写)。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含电子版)。
③公务员或参管人员身份证明,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千部行政介绍信或招聘文件(其中2010 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招聘文件)。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情况说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说明理由。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弄虛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商县委组织部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遴选人数。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题由县纪委监委商县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说明为准。
(四)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清涟柞水”微信公众号、“柞水纪检 监察网”“柞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清涟柞水”微信公众号、“柞水纪检监察网”“柞水县人民政府网” 公布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按照遴选人员的数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遴选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 [2016]140 号)有关政策执行。
(六)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占比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1: 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
由县纪委监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察及面谈情况以及计划遴选数,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清涟柞水”微信公众号、“柞水纪检 监察网”“柞水县人民政府网” 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的遴选人员,取消资格。空缺名额由差额考察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补录。
(八)试用及调动
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确定具体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间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
定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商县委组织部进行。县纪委监委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遴选的日常工作。整个遴选过程接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县人社局和社会监督。
同时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参加本次遴选工作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应遵守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安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914-4343553 (杨丹)
举报监督电话: 0914-4323821 (张晓昱)
附件:2019年柞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柞水县纪委
柞水县监委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