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级机关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激活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市级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14个市级机关35名公务员。
二、公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中省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等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主要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
市级机关报考人员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地点在市委3号楼515室。县级及以下机关报考人员报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初审,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①《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留存);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存);
⑤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留存);
⑥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留存);
⑦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公告要求和报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开考比例。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遴选计划,其中,对只有1名遴选计划的职位或缩减后仍达不到2:1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
4.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须凭证,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考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有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测试成绩同公共科目成绩按3:7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明确后,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咸阳党建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在咸阳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具体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镇级机关、县级机关、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咸阳党建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1”。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本考场(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多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3日内,在咸阳党建网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派出2名及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提出拟任用人员建议,市委组织部综合遴选部门意见,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按遴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按照体检机构的标准缴纳。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形成的缺额,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试用、办理任用手续
市委组织部在咸阳党建网对公开遴选拟任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及之后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市委组织部向各遴选机关印发遴选结果的通知。
公开遴选拟任用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调动任职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为维护公开遴选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遴选资格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规定的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专业分类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类辅导班、考试资料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组织单位无关。
咨询电话:029—33210435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