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客观、公正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本次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选聘大健康产业岗位(专技)工作人员1名。选聘范围为:
(一)延安市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符合人事相关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二)延安市户籍大学生毕业后在市外就业,且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三)夫妻有一方为我市常住户口或工作在我市的,另一方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四)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条件为准。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县(市、区)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到大专;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目录;毕业证、学位证以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相关规定执行;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适应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选聘岗位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年龄、任职时间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4.失信被执行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
三、选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xq.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08:00至2022年11月18日18:00。
2.网上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6日08:00至2022年11月19日12: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后(11月18日18:00至11月19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网上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11月16日8时至11月19日12时从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4.现场资格审查:本次选聘由新区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工作简历、选聘岗位要求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市级认定的入口材料(招聘通知书和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即可)、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签订《应聘承诺书》(见附件1)。
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
地点:延安市枣园路2号圣都国际11楼,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意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岗位要求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为保证资格审查现场秩序,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切勿迟到。
3.应聘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因应聘者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情况导致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试题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等相关行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39号)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现场签订《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
考场纪律:
1.应聘者在考试全过程中均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二者缺一不可。
2.应聘者参加笔试时仅可携带必要文具,进入考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名并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请自备手提袋,妥善放置个人手机、财物等物品,并将手提袋统一交由监考保管。按照考场标示座位号入座;参加面试时应按照考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3.考试全过程中,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随身携带,否则按违纪处理。禁止携带液体饮料、水杯及饮品。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人选,由管委会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公示工作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示前,新区管理委员会将考察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选聘结果由新区管理委员会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发文确认,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新区管委会将成立选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研究选聘工作每个环节、每道程序,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确保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选聘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纪检监察室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要求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察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考试命题组”、“招(选)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开选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1-88033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