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陕西省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此确保全省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意见》规定,我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为,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存在潜在风险的其他农户。监测范围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本地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监测工作将以县为单位开展,通过农户申报、部门预警筛查和镇、村开展走访核查等途径,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