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督查激励作用,有效调动和激发全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要求,结合省政府督查和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省政府决定,对2020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市、县、区予以配套激励,对涉及的省级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县、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14项奖励支持措施。
一、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单位及配套激励措施
(一)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我省被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除财政部奖励我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亿元外,省级已对各地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并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亿元,对省级绩效评价结果为“好”的勉县等95个县(区),每县(区)奖励800万元。
(二)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凤县,除中央财政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外,省财政已于2020年安排奖励资金436.36万元,同时,2021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导检查时,把凤县作为免检查县。对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予以通报表扬。
(三)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安康市,优先作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予以支持;加快省级委托办理审批事项的业务下划。对省市场监管局予以通报表扬。
(四)对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铜川市、镇巴县,除国务院分别奖励4000万元、3000万元,作为2020年我省财政绩效考评优秀的市县,省财政已分别安排绩效考评奖补资金1797万元、1917万元。对省财政厅予以通报表扬。
(五)对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武功县,商务部、财政部以直通车方式纳入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并奖励专项资金500万元。省级财政在安排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时对武功县相关项目给予100万元支持。对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予以通报表扬。
(六)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白河县,在中央财政奖励500万元基础上,由省级财政再给予200万元配套奖励。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予以通报表扬。
(七)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和“免督查”的咸阳市予以通报表扬。
二、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及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