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1〕11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3511菏(泽)宝(鸡)高速公路陕西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全线设立10处匝道收费站,分别为同家庄(K13+726)、合阳北(K24+870)、澄城北(K39+266)、王庄(K69+330)、冯原(K78+693)、白水北(K103+144)、林皋(K115+478)、红土(K130+681)、铜川东(K142+451)、王益经开区(K150+012)。
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