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新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根据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市(不含高新区)公开遴选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1、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3名。
2、城市社区党组织副书记1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
1、符合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强“三好三强”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热心为群众服务;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连续满3年(任职时间截止 2020年9月29日)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9日后出生),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9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城市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岗位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任社区“两委”成员连续满3年(任职时间截止2020年9月29日)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9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其他不予遴选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假期除外),截止到2020年10月10日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二)报名渠道: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需要提供: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自我评价材料(附件2);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5、近三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及获得荣誉表彰材料;
6.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遴选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以及试用期考察等整个遴选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在任一遴选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终止其应聘,同时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遴选采取择优比选加面试的方式,不进行笔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择优比选:对于应聘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围绕个人履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择优比选,按照应聘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由应聘者本人携带交验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视为达不到岗位要求,不予录用。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综合面试成绩(出现分数相同者,综合择优比选情况确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需调查其简历信息是否属实及个人现实表现情况,如存在严重不实或违法犯罪记录等不宜录用的情况,将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1、对拟遴选人员在淄博高新区O20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3岗18级”对应薪酬及市相关规定执行。
3、在高新区年度考核排前6名的城市社区,社区书记可享受不高于50%比例的考核奖励,社区副书记按照工作实绩享受相应考核奖励。
4、高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被遴选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保留原身份和职务。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3-3149695、3580179(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监督电话:0533-3586591(淄博高新区纪工委)。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