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决定面向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开展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管理九级岗位的,须为管理九级人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一级科员;报考管理八级岗位的,须为管理八级人员、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报考管理七级岗位的,须为管理七级人员、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事业编制人员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选聘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具有2年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及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学校、医院、文艺团体工作人员;
6、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灯塔—德州党建”(http://dzdj.dezhou.gov.cn/index.html)网站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聘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聘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3、扫描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到选聘单位指定邮箱。报考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一式三份《报名表》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审核盖章,连同《诚信承诺书》,于2021年5月14日16:00前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选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选聘单位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单位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报名资格一经报考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经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5月下旬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选聘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选聘单位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落编手续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实际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考察。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公开选聘单位在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要据实提出考察意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被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夸大和伪造工作成绩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下同)。
2、体检。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本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资格,要向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资格,并从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直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选聘人员,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选聘人员所任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职务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677、268708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7(市考试测评中心)
附件:
德州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