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职位录取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取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期间,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须按照遴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遴选机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因终止遴选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遴选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0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要考生本人到场,须向遴选机关提交笔试准考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遴选机关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仅限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
2、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而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产生。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考生个人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通过网络打印,打印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