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形式
遴选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具体事项请咨询遴选机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不按遴选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该职位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请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向遴选机关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行政执法类职位体检环节相关事宜按照《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具体实施。
三、考察有关事项
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质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将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进行公示。
现予以公告。
附件:
1.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