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现将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菏泽市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层次的职位。分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两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县级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中央、省设在我市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以及市直部门设在县区的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通过定向招录等方式,与招录机关约定服务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试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遴选机关或用人单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 “公务员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入“灯塔—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 “公务员专栏”,点击“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登陆“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阅读报名须知和《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 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3.上传照片。报名人员上传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确认后,打印《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
5.上传《推荐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B-300KB),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状态。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1年11月15日16:00前上传《推荐表》的,遴选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不再改报职位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遴选计划和考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灯塔—菏泽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hezedj.gov.cn/)“公务员专栏”发布公开遴选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遴选职位,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如同一职位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其中,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遴选机关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遴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灯塔—菏泽党建” 网络平台“公务员专栏”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公开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参考其原任职务及职级,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新任职级不高于遴选职位的职级层次);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解释。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见《职位表》公布的电话;
公开遴选监督电话:0530-538002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10309。
附件
2.2021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doc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