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委办公室工作力量,保障市委机关的正常高效运转,经市委研究,拟从临清市直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全额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中,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计划
市委办公室公文写作、应急值班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3、综合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德才兼备,文字综合能力强,能够适应经常性加班或应急值班的要求;
4、具有行政、全额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含称职、合格)等次;
8、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未满见习期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与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组织部门审核档案存在影响选拔重用问题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况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中共临清市委党校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中共临清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贴上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式三份;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与报名表上同底版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在线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26日上午9:00——11:30到市委党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申论》,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集中培训、小组讨论、调查研究、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1)集中培训。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市委党校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由有关人员讲授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历史文化、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学员结合授课内容分别撰写心得体会,并打分,满分为100分。
(2)小组讨论。培训期间,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安排小组讨论,小组成员围绕授课内容开展研讨,谈感受和体会。由学员进行互评,并当场公布分数,互评分为100分。
(3)调查研究。培训期间,以小组为单位,研究确定调研题目,利用两天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调研结束后,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并打分,满分为100分。
(4)演讲答辩。互评结束后,组织面试人员进行演讲答辩。每位人员5分钟时间,脱稿演讲。演讲结束后,由评委进行现场提问,面试人员作答。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的演讲及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演讲答辩分为100分。
演讲答辩结束后,按心得体会分、调研报告分、小组讨论互评分与演讲答辩分1:1:1:7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7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成立专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突出考察其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委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先安排到市委办公室相应岗位锻炼,试用期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回原单位工作,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
中共临清市委办公室:0635-2310356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132777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参加选调的人员及时关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清市委办公室、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中共临清市委办公室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