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城管局城镇管理中队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为临沭县城市管理局城镇管理中队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共遴选工作人员30名。报名结束后,参加遴选的人数应超过遴选计划的20%,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遴选数量。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扎根基层工作的精神,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2、系我县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6、符合遴选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步骤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临沭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遴选计划,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则按以下条件顺序确定人员:
1、按职称高低;
2、按第一学历高低;
3、以上两条均相同的,则分别按取得职称时间、第一学历时间先后确定。
(四)考察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
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因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南侧42号窗口)
联系电话:2131258
笔试时间定于6月11日,地点见准考证。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