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人才兴县”战略,加快集聚人才和创新资源,推进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宁阳县决定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镇长(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科技镇长(主任)人选,主要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部委、省直机关所属的研究院所(中心)、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中选聘,挂任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园)党政副职,不占编制和领导职数。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园)选聘1名,共15名。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具备专业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某一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或有专利、有成果、有可转化项目。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交流类、综合类部门任职,掌握一定人才和科技资源的中层以上干部,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成果要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参加工作5年以上。
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担当地方发展参谋助手,参与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帮助推进项目建设、科技合作、平台载体建设、投融资活动、人才智力引进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任职时间及待遇
科技镇长(主任)任职时间1—2年,每个月在选聘单位工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不少于60个工作日;任职期间不转工资和行政关系,原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任职期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因公出差及往返交通费用按照宁阳县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五、报名方式、时间
有意向人选可下载填写《宁阳县选聘科技镇长(主任)情况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宁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nyrcb@163.com,电话:0538-5635079,宁阳县科技局办公室邮箱:5625300@163.com,电话:0538-5625300。选聘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10日。
中共宁阳县委组织部
宁阳县科技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