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县委巡察机构建设需要,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嘉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嘉办发〔2014〕40号)及有关规定,面向全县竞争性转任部分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人数
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5名,转任后根据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转任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则相应核减转任人数。
二、报名范围和对象
全县党政群机关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县委巡察工作;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0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14年及以后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有最低5年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8:30至10月25日17:3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嘉祥县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jiaxiang.gov.cn/、http://jxxjw.gov.cn/),下载并填写《2018年嘉祥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8年嘉祥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
2.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与《报名表》同底板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有关材料,到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检察院四楼419房间)进行现场审核。
3.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报考信息不真实者,随时取消转任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业务水平能力评价。
(一)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业务水平能力评价
1.业务水平能力评价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巡察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满分为100分。
2.业务水平能力评价形式。业务水平能力评价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水平能力评价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业务水平能力评价结束后,统一向参加业务水平能力评价人员宣布。
业务水平能力评价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业务水平能力评价后,按面试、业务水平能力评价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业务水平能力评价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转任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按该比例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均列为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考察按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并考察合格的,按业务水平能力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业务水平能力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转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对违反竞争性转任纪律的报考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转任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625533
嘉祥县竞争性转任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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