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生态环境部门的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规范内容和程序为着力点,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目标要求
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