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和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20号)及有关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吸引全市各类优秀人才集聚经开区,优化经开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高经开区干部人才队伍竞争力,为实现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选聘范围
市及各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市及各区县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三、选聘岗位
(一)管委会工作机构
1、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
2、组织人事部:部长、副部长、工作人员;
3、产业发展促进局: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
4、投资促进局: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
5、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
6、建设局: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
7、应急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
8、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
9、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工作人员。
(二)纪检监察机构
10、纪工委(监工委):纪工委副书记、工作人员,由市纪委会同淄博经济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选聘。
(三)区专业化招商中心
11、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招商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
12、大数据产业发展招商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
13、金融产业发展招商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
14、园区招商运营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
以上岗位,如各部门正职、副职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或相应转为招聘工作人员。
四、选聘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
(一)选聘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省级开发区产业发展政策,有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中层正职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层副职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淄博经济开发区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应聘的,特别优秀的任职条件适当放宽。其中:
管委会工作机构、专业化招商中心正职(含纪工委副书记)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现任副科级干部满2年以上人员,或市及区县属国有企业相当层次职务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管委会工作机构、专业化招商中心副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科员满3年以上人员,或市及区县属国有企业相当层次职务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管委会工作机构正职、纪工委副书记按市直机关中层正职管理,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按市直机关中层副职管理。
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2、岗位职责及人选要求
办公室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督查、法制、精神文明、对外宣传、信访投诉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组织人事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群团建设、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水平。
产业发展促进局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项目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具备经贸、科技创新、经济统计、项目管理、企业服务等工作经验,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
投资促进局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了解商务、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等产业发展情况,具有招商引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财政局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财政相关业务、国资监管、金融、投融资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建设局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建设工作,了解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应急管理局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应急管理工作,了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
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聘人基本要求:熟悉综合执法工作,了解综合执法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有良好的执法素质。
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市场监管领域工作,了解工商、食药、质检、特种设备等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有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
纪检监察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具备纪检监察工作履职所需要的业务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廉洁自律。
专业化招商中心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双招双引政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了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金融、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策划、组织等能力。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12月13日18:00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淄博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送至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bjkqgkxp001@163.com。电子邮箱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自动回复。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报名截止后,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未进入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择优比选
对于拟进入综合比选范围的报名人员,将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谈比选的方式,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
3、考察聘用
根据比选择优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其中,对淄博经济开发区外人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也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对聘任管委会工作机构岗位目标完成好,因工作需要交流出淄博经济开发区,档案职务和聘任职务不对等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按“就高”原则安排。
2、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经开区机关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并随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增长予以相应调整。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通过设置不同的考核系数,进一步明确部门业绩与个人业绩在薪酬上的权重关系,确保拉开关键业务岗位与综合岗位薪酬级差。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等一线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允许按功能区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创业广场1号楼903房间
联系人:王蕊
联系电话:7870112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