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层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39名(公务员19名、参照管理人员20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本市内区县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本市内各区县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9月15日(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含任职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四天。即2020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会议室(11-19室),由遴选机关(单位)派员具体负责,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1.选择职位。各部门(单位)的遴选职位详见《2020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贴2寸蓝底证件照及电子版《报名表》)。
3.领取准考证。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0月14日-15日到市委组织部11-20室领取准考证。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笔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适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原则上按照遴选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材料可在考察环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遴选单位采取的面试方式须专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具体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或在各遴选单位官网公布。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的2倍确定考察人选,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面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八)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集体研究决定
试用期满,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十)公示、调动
拟遴选人员在各遴选单位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六、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00989;
巴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12380,0827-5231355
政策咨询: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27-5266060
附件: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4日
报名时间为9月15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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