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救助站
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内人社发〔2017〕5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救助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选调岗位
内江市救助站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
(二)选调名额
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符合选调条件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且热心救助事业;
5.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将所需资料图片传至指定邮箱:906125831@qq.com;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由内江市民政局人事科现场进行审核。
3.现场报名地点:内江市民政局4楼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522号)
4.报名所需资料:
①内江市救助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④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
⑤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民政局人事科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告知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网上报名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考试时应提供报名所需纸质件资料)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内江市民政局和内江市救助站统一组织,成立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行综合测试考核,测试考核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由内江市民政局和内江市救助站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内江市民政局及内江市救助站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内江市民政局和内江市救助站按照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此次选调工作由内江市民政局人事科和内江市救助站具体负责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加强监督,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民政局和内江市救助站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74129;0832-204083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74029
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救助站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