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西昌市公安局
关于2020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西昌市公安工作力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地方公安机关和全省驻凉山州监狱系统、戒毒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岗位名额
面向全国地方公安机关和全省驻凉山州监狱、戒毒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18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西昌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试用期满以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四)公务员有关规定要求回避的;
(五)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 2021年1月15日(15个工作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西昌市公安局政工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25号10楼政工室人事管理中队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报名材料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到报名地点报名;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94302430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
4.报名材料:
(1)《西昌市2020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一份;
(2)身份证、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一份;
有意报考者可登陆“西昌人事考试平台”网站下载填写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2.网络报名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告知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原件进行复核。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
4.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所需证件或证明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为1:3,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形成竞争的基础上调整开考比例或缩减拟考调人数。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人民警察证参加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安机关实用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生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3.考试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终成绩。如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4.考试结果运用。
根据考试名次分别取:岗位一前3名,岗位二前9名,岗位三前6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待市委人事调动会审议通过后,身份为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身份为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的人员,先按程序向省公安厅申报入警获批后,再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须在西昌市服务满2周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报考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西昌市公安局联系。咨询电话:834-8617088。
监督电话:0834-3230566,0834-3223354。
附件: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西昌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