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宜宾市南溪区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岗位)
考调名额20名,其中,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2名,具体职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表》《岗位表》人员身份和考调范围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职位(岗位)职责;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职位(岗位)有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有考调职位(岗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身份,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其他要求
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报名开始第一日(2021年1月22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其中最低服务期限可计算截止于拟考调人选公示期结束之日);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27日9:00---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南溪区内考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南溪区外考生可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者,先将报名资料原件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回复审查结果。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不交报名费。
3.报名地点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类: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516室(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校5楼);联系电话0831-7855702;邮箱:2512861791@qq.com。
事业人员类: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二(新城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831-3185385;邮箱:569375741@qq.com。
4.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2份(附件3);(2)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5)区外考生另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份(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聘用文件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网络报名且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1月22日、25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调整个过程,在考调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现任副股级、正股级、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分别加笔试成绩2、3、5分。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等方面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职位(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且有三分之二以上考官同意,否则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试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结束,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
(三)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考察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时限要求提供准予调动文件而出现的缺额,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选用考调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凡从南溪区外考调到南溪区人员,在南溪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举报。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特别提示: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5702;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85。
附件
1.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xlsx
2.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